税务代理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1。税务代理以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的名义行事。2.税务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3.税务代理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表达自己的意志。4.税务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属于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

1.公平。税务代理机构不是税务行政机关,而是征税人与被征税人之间的中介结构,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同时,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为委托人办理税务事宜,独立公正地履行业务。它既保护了国家利益,也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资源。税务代理人的选择是单向选择和双向选择,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基于双方的意愿。也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应当在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资源选择的前提下实施税务代理行为。

4.独立。税务代理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受税务行政部门的干预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影响,独立办理税务事项。
5.确定性。税务代理人的税务代理范围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因此,税务师不得从事超出规定内容的代理活动。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税务机关委托外,通情达理的人不得代理应当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权力。